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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9 5:19:00

7月20日,青海省海西州3#地块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为青海省海西州3#地块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MW(直流侧),交流侧装机容量81.25MW。

青海省海西州3#地块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GN--N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青海省海西州3#地块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N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青海冷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青海省能源局根据“青海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发展目标,结合电网消纳能力,初步提出在年新增万千瓦需国家财政补贴的光伏竞争配置项目。根据青海省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文件,该万千瓦项目分别位于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和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其中:在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配置万千瓦光伏电站,共分为16个地块,每个地块规划装机容量MW;在格尔木市乌图美仁配置40万千瓦光伏电站,共分为4个地块,每个地块规划装机容量MW。

本项目为青海省海西州3#地块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MW(直流侧),交流侧装机容量81.25MW。本项目为海西州-3#地块,场址中心点坐标为E93°20′44",N36°46′30",海拔介于m~m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1.77km2。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荒漠沙地。场址北侧约14km处有S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省道到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期工程光伏发电功率约81.25MW(交流侧),直流逆变为交流,就地升压至35kV后以4回35kV线路接入本工程新建的kV升压站35kV侧。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工程范围为青海省海西州3#地块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建筑安装及调试施工全部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甲供除外)、设备及材料卸车及储存(含甲供)、光伏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及运维区内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光伏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光伏场区手续办理(质检、并网安评、职业健康、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乙供类设备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场内道路施工及验收、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计划年8月15日开工,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且处于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财务要求:/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

(2)类似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ISO、OHSAS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年07月19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年07月29日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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