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社区开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会议
为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精神实质,11月25日上午,新源镇城西社区在一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自年7月1日起施行,将贯彻文明行为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理念,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从公共秩序、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卫生、文明旅游、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
会议指出,《条例》旨在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城西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将《条例》的内容作为自己的日常文明行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下一步,城西社区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继续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群众共同学习《条例》,杜绝生活中的不文明现象,从而增强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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