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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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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发〔〕36号)的规定,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现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
(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督察等。
……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二)行政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三)大理白族自治州法规
1、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
(四)地方性法规
1、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2、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五)规章
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