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陈郁报道)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海西州召开。新修订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已于12月1日实施。
据了解,新修订的《自治条例》共9章87条,分为总则、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民生事业、民族工作和宗教事务以及附则,并于年9月2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查批准,于年12月1日起实施。《自治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落实党的民族工作的集中体现,是海西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保障。《自治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在进一步促进海西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改革发展、持续开展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西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寿从修订《自治条例》的必要性、修订过程及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特别事项4个方面阐释了《自治条例》的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副州长董晋林围绕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民生事业和民族工作及宗教事务5个方面阐释了《自治条例》的实施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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