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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人民法院到青海诺木洪农场开展巡回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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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都兰县人民法院法庭庭长张永国一行到青海诺木洪农场设立巡回法庭,就9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2起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开庭审理。5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经过原告青海诺木洪农场、被告当事人举证和法官调解,一审判决9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2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当事人,于年12月30日前交清历年所欠土地承包费和房屋租赁费。

近年来,随着青海诺木洪农场枸杞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吸引了许多省内外种植户到农场种植枸杞。但一些种植户在发家致富的同时,出现了拖欠、拒交土地承包费、房屋租赁费、与农场拒签合同的现象,给农场正常的生产管理工作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很大影响。为此,农场积极与都兰县人民法院协调,年4月9日起都兰县法院开展“青海诺木洪农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集中执行”活动和为期45天的“春雷诺木洪”行动,依法强制拘传3名拖欠农场土地承包费的种植户,拘传后3名种植户全部完成给付义务,对农场清理历年欠费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此次都兰县人民法院开展的巡回审判,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威慑力,在农场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步工作中,农场将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继续加大土地承包费和房屋租赁费的收取力度,坚决遏制拖欠、拒交土地承包费“跟风效应”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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